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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期年报虚假记载、重组信息存重大遗漏,*ST金洲及数位董监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
2022-11-14 21:01:11 来源:界面新闻 编辑:news2020


(相关资料图)

*ST金洲11月14日公告,*ST金洲、丰汇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丰汇租赁)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,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,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上述公司和朱要文、汪洋、崔亿栋、杨彪、周汉生、何玉水、赵国文、任会清、张金铸、孙旭东、杨敬平、刘道仁、何小敏、纪长钦、胡凤滨、夏斌、姜永田、刘开才等时任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。

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*ST金洲、丰汇租赁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;对朱要文给予警告,并处以9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,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;对汪洋、崔亿栋、杨彪、周汉生、季庆滨、宋丽娜、何玉水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;对赵国文、韩雪、任会清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;对张金铸、许静、孙旭东、杨敬平、刘道仁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;对何小敏、纪长钦、胡凤滨、夏斌、姜永田、刘开才、马中文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。对*ST金洲实际控制人、时任董事长,朱要文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。对丰汇租赁的高级管理人员汪洋、崔亿栋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。对*ST金洲时任财务总监杨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。上述人员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,在禁入期间内,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、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,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、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。

11月11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〔2022〕145号)。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,如果公司2019年末、2020年末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为负,进而可能导致2020年末、2021年末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。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如果2020年末、2021年末两年净资产不连续为负,则公司股票可能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目前,公司正在对《告知书》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,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《告知书》为依据,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。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。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。

公司、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;公司2017年、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经查,公司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,070,604,792.35元、利润总额1,232,804,915.37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.15%、利润总额的91.59%;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59,999,982.00元、利润总额59,999,982.00元、存货1,768,527,137.70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.57%、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.93%、净资产的26.90%,公司2017年、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同时,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,存在重大遗漏。

标签: 中国证监会 营业收入 公司股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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